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概要
Outline of Civil Code 
開課學期
112-1 
授課對象
管理學院  科技管理組  
授課教師
林聰賢 
課號
BA2009 
課程識別碼
701 173B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帶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A,B,C(18:25~21:05) 
上課地點
管一103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二年級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透過生活事例、法律原理、民法原則、法律案例討論、法律條文解析,及反思法律原則等由整體到具體之講授規劃,使非法律本科之學習者於短時間內迅速掌握民法(或法律)之精要,培養對法律案例之獨立思考與應答能力。 

課程目標
使學習者掌握法律一般原理,並有能力思考並解決民法案例。 
課程要求
準時繳交作業,上課多嘴一點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王澤鑑 民法概要
陳聰富 民法概要
小六法(必備!)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課堂考試 
40% 
民法實例題測驗 
2. 
期末報告 
60% 
自行至法庭旁聽民事案件,撰寫案件摘要與分析心得。 
3. 
點名 
0% 
隨機點名一或二次,僅供加分用! 
 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 
上課形式
以錄影輔助
作業繳交方式
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
考試形式
其他
由師生雙方議定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5  課程概論 (如有必要,抽授權碼~) 
第2週
9/12  法律主體 
第3週
9/19  法律客體、法律行為 
第4週
9/26  法律行為 
第5週
10/3  無權處分 
第6週
10/17  代理、消滅時效 
第7週
10/24  債總概論、契約 
第8週
10/31  無因管理、不當得利、侵權行為 
第9週
11/7  侵權行為、損害賠償 
第10週
11/14  債編其他、物權概論 
第11週
11/21  所有權、用益物權 
第12週
11/28  擔保物權、占有 
第13週
12/5  親屬 
第14週
12/12  繼承